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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赖:公然卖国“一卖到底”     
达赖:公然卖国“一卖到底”
作者:Airby 文章来源:《西藏日报》/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6月30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30 8:53:13
    十四世达赖近期在接受印度记者采访时宣称:1914年《西姆拉条约》划定的麦克马洪线是合法的,“按照当时西藏与印英殖民政府代表签署的协议”,中国领土达旺(位于印称的“阿鲁纳恰尔邦”)是印度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此言一出,众人惊愕。

    当年的“西姆拉会议”,是英国殖民者妄图分裂中国、阴谋侵占西藏的会议。《西姆拉条约》是帝国主义在武力威胁下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不平等条约。

    1914年4月,英方威逼中国代表陈贻范草签,百般无奈中的他签了一个“陈”字,并立即声明:“画行与签押,当截然分为两事,签押一层,必须奉有训令而后可。”袁世凯的北洋政府接获陈草签报告后,立即去电声明:“执事受迫画行,政府不能承认,应即声明取消。”被威逼的陈贻范,毕竟还留着一个“底”。

    1943年3月,英印政府给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一个备忘录,反对噶厦官员去达旺。4月,噶厦政府在给英国复信中明确表示:“达旺地区是西藏地方”,对于英方要求招回派往达旺的军队拒不理睬。当时羸弱的西藏地方政府对于武装到牙齿的“大英帝国”,也还留着这个“底”。

    其实,对于是否认可《西姆拉条约》划定的麦克马洪线,是否承认达旺属于印度,十四世达赖也曾一贯避而不答,还曾表示过达旺是西藏的一部分。他也曾留着这个“底”。

    为什么十四世达赖现在突然改口,亮出了这张“底牌”,公然要根据“《西姆拉条约》划定的麦克马洪线”,宣称“达旺是印度的一部分”?

    为什么“西藏流亡议会”议长噶玛群培立即应和,突然要大张旗鼓在7月3日举行纪念“《西姆拉条约》签订94周年”活动,声称“签约的遗址还在,我们的集会就安排在那里”?

    原来,达赖集团在印度搞“藏独”活动,越来越不得人心、不大方便了。

    2008年4月,为确保奥运圣火在新德里顺利传递,印度警方拘捕了180余名企图破坏奥运圣火传递的“藏独”分子。

    2008年5月,印度警方又拘捕了组织“流亡藏人徒步返藏活动”的5名“藏独”组织头目,包括“藏青会”主席次旺仁增、“藏妇会”主席比次仁、“西藏全国民主党”主席其美雍珠在内,指控其违反印度相关法律、危及当地居民的人身安全,并将其收进监狱。

    “藏独”势力在印度的活动受到重重阻挠,眼看着面临被“抄底”的危机。覆巢之中,安有完卵?

    在一片焦虑之中、情急之下,十四世达赖坐不住了,终于亮出了这张“底牌”,宣布把中国领土西藏达旺拱手出让,企图以此来挑拨日渐修好的中印关系,以此来缓和穷途末路的“藏独”危机,以此来向“寄居他人屋檐下”的“宿主”摇尾献眉、乞求“手下留情”。

    其实,对于一直图谋 “西藏独立”、分裂社会主义中国的十四世达赖,在中印边界谈判正在进行的这一时刻,向印度政府抛出这样摇尾献眉的“绣球”,多少有点讨好“宿主”的意思,挺符合印度胃口。

    十四世达赖的这番谬论,不仅违背了自古以来中国西藏长期管辖达旺的历史事实,违背了国际法准则,也违背了西藏地方政府和他本人对此问题的一贯立场。

    出尔反尔,违背历史事实,违背一贯立场,在十四世达赖身上,我们已经见多不怪了。可是,这一次,年老体迈的十四世达赖,竟然忘掉了自己的祖宗,忘记了达旺是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故乡,为了搞“藏独”而卖国,竟然一杆子“卖到底”,卖掉了祖坟,卖光了廉耻。

    黔驴技穷实可笑,末路穷途究可哀。作为中华民族叛徒的十四世达赖,岂能代表西藏,岂能代表中国?这样的一番表态,又岂能改变达旺是中国领土、是中国西藏一部分的历史事实? 

    (责任编辑 丹增罗布)



新闻来源:

《西藏日报》/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6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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